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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2021年可再生能源补贴预算
六省市发文鼓励光储充建设 “新能源发电+储能+充电”将迎发展良机
目前各地光储充政策主要有以下
2018年11月,广东广州市工信委发布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其中指出推进建设一批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单位”、“示范小区”,开展集光伏发电、储能、充电(光储充)于一体的“多能互补”的微电网示范工作。
2018年11月,辽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在建设中德装备园电动示范区方面,鼓励园区内公交场站及客运场站实施“屋顶计划”,建设“光储充”一体化设施,加强能源生产、使用环节的清洁可再生能力。到2020年,示范区内建设5座大型充电站、1000个公共充电桩、3座换电站,全部采用“光储充”一体化模式,满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路灯、照明全部利用太阳能发电。
2019年1月,江苏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可按照售电企业管理办法规定,注册成为售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鼓励各地支持“光储充”一体化充电设施发展。
2020年4月13日,山东济南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稿指出鼓励“光储充”一体化充换电设施发展。
2020年7月,福建工信厅印发《“电动福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指出,鼓励风力、光伏电站等配备储能设备,提升电能质量;推进一批风光储一体化、光储充一体化和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大力推动储能商业化应用。
11月19日,安徽合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要促进融合发展:探索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储能站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的示范应用,鼓励建设“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
广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和电力交易两个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大力支持BIPV等分布式光伏建设
山西大力支持2020年度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
河南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11月24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河南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称2020年,省内各市场主体承担总体消纳责任权重为17.5%,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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